出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扣减押金 新规保障租客权益
出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扣减押金 新规保障租客权益!近年来,我国住房租赁市场不断发展,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,如隔断房、甲醛房、押金难退和虚假房源等。这些问题困扰着广大租客与房东。自9月15日起,《住房租赁条例》正式施行,将进一步规范住房租赁活动,推动住房租赁市场迈向高质量发展。
作为我国首部住房租赁领域的行政法规,该条例标志着住房租赁市场从粗放发展进入法治化、规范化的新阶段。它为解决“重购轻租”难题、实现“住有所居”的民生目标提供了系统性制度保障。目前,我国城镇租房人口超过2亿,在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,租房人口占常住人口比例超过40%。住房租赁市场的总量规模大,经营主体多元,产品类型和服务方式更加多样。
居住环境直接关系居民的生活质量和身心健康。针对部分租赁房屋设施陈旧、卫生条件差、安全隐患多等问题,条例要求用于出租的住房应符合建筑、消防、燃气、室内装饰装修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。条例还明确规定了租住人数上限和人均最低租住面积,并禁止非居住空间单独出租用于居住,从而从源头上保障承租人获得安全、健康、相对舒适的居住环境。
对于押金难退这一常见纠纷,条例明确指出,出租人收取押金时应在合同中约定押金数额、返还时间和扣减情形。除合同约定外,出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扣减押金。此外,住房租赁经纪机构和网络平台经营者不得代收、代付租金和押金。条例还规定了住房租赁合同备案的办理渠道,并赋予承租人在出租人未办理备案时自行办理的权利,以满足承租人的实际需求。这有助于规范租赁合同管理,遏制随意涨租、克扣押金、暴力驱赶等乱象,打击“二房东”行为,提升房源质量和服务水平。承租人可凭备案合同享受公积金提取等公共服务。出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扣减押金 新规保障租客权益